「財稅知識一般納稅人登記紅字發票對銷售額的影響」《增值稅般納稅人登記管理方法》(我國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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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要求外,【財稅知識】一般納稅人登記紅字發票對銷售額的影響,《增值稅般納稅人登記管理方法》(我國稅務認識,規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年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銷售額稅務辦法,下面是【財稅知識】一般納稅人登記紅字發票對銷售額的影響

除要求外,【財稅知識】一般納稅人登記紅字發票對銷售額的影響,《增值稅般納稅人登記管理方法》(我國稅務認識,規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年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銷售額稅務辦法,下面是【財稅知識】一般納稅人登記紅字發票對銷售額的影響!

《增值稅普通納稅人登記管理方法》(我國稅務總局令第43號)要求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越財政部、我國稅務總局要求的小范圍納稅人規范的,除要求外,當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普通納稅人登記。

「財稅知識一般納稅人登記紅字發票對銷售額的影響」《增值稅般納稅人登記管理方法》(我國稅務

關于年應稅銷售額《增值稅普通納稅人登記管理方法》(我國稅務總局令第43號)第二條要求:“本方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間斷不超越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運營期內加起來計算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含納稅申消息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估計重新調配銷售額。”《我國稅務總局對于增值稅普通納稅人登記管理若干事宜的公開宣告》(我國稅務總局公開宣告2019年第6號)加快明白:《方法》第二條所稱“納稅申消息銷售額”是指納稅人自行申消息的全副應征增值稅銷售額,這里面包含免稅銷售額與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與“納稅估計重新調配銷售額”計入查補稅款申消息當月(或當季)的銷售額,不計入稅款所屬期銷售額。

上述要求并未觸及納稅人申消息紅字發票對應稅銷售額的后果困惑。如果有了之下情景:

某小范圍納稅人生產企業間斷四個季度內(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申消息的應稅銷售額為51萬元,但2019年因2019年12月開票有誤開具了紅字發票2萬元,此時納稅人并未主動申請普通納稅人登記,主管稅務機關在要求時限完結后5日內制造《稅務事宜通知書》,規定該納稅人申請普通納稅人登記,納稅人是否能夠不登記?

顯然,這不屬于《增值稅普通納稅人登記管理方法》(我國稅務總局令第43號)要求的“根據新規要求,抉擇根據小范圍納稅人納稅的”情景,由于有關新規自身并沒能要求紅字發票對年應稅銷售額計算的后果。應當從狹義的角度來講,《增值稅普通納稅人登記管理方法》(我國稅務總局令第43號)第二條要求的是“納稅申消息銷售額”,是否只關注申消息形式,而不理會銷售額的本質困惑?

本文更多的是一種實際討論。思考到紅字發票是后果銷售額的形成困惑,有兩種觀念能夠思考:

一是觀察“稽查查補銷售額”與“納稅估計重新調配銷售額”的解決方法。“稽查查補銷售額”與“納稅估計重新調配銷售額”對應的是前期少計了款入,但思考到追溯重新調配的難度,在此前《我國稅務總局對于明白<增值稅普通納稅人條件認定管理方法>若干條款解決意見的通知(國稅函[2010]139號,已被我國稅務總局公開宣告2019年第6號廢止)就要求:“認定方法第三條所稱年應稅銷售額,包含納稅申消息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估計重新調配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與免稅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與納稅估計重新調配銷售額計入查補稅款申消息當月的銷售額,不計入稅款所屬期銷售額。”相似的,紅字發票對應的是前期“多計”了款入,為了便利,紅字發票的銷售額只后果所屬期為開具當月或當季的銷售額,不后果開具當月或當季在此前的銷售額。

另一種思緒和之對立,既然紅字發票對應的是前期“多計”了款入,是否在強迫登記為普通納稅人時允許納稅人進行“本質申辯”,尤其觸及開票有誤、退貨等情景的紅字發票時?在掃除了納稅人惡意回避普通納稅人登記后,允許按照紅字一些沖減應稅銷售額。然而這樣思緒將有了多個困惑:一是“本質申辯”的限定時間怎么限定,既實現稅收公道,又規制回避納稅身份,是否僅限定在《增值稅普通納稅人登記管理方法》(我國稅務總局令第43號)第八資質轉讓條要求的“15+5+5”限定時間內,但此時紅字發票的申消息期未到,怎么規制惡意回避困惑?二是紅字發票對銷售額的后果是動態的,假如在登記的“15+5+5”限定時間內紅字發票后果前期銷售額,那么,一切一段時間的紅字發票應應該歸屬到紅字發票對應的藍字發票的所屬期,也就是說應稅銷售額的統計必需在納稅申消息數據得根底先對紅字發票進行重新調配,而且由于紅字發票開具并未限定時間限度,這樣重新調配將非常痛苦。

所以從這一角度來講,不論是從“納稅申消息銷售額”的狹義概念登程,還是從實務操縱的角度登程,抑或從規制惡意回避身份登記的思考,紅字發票對應稅銷售額的后果,宜觀察“稽查查補銷售額”與“納稅估計重新調配銷售額”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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