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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剛入行的企業,想要注冊一個好的商標標志及名稱,又不知哪些標志或名稱不可作為商標使用的,那可千萬不要錯過此篇文章哦。以免繞太多彎路,使商標注冊之路山路十八彎。
下列就為大家講解究竟哪些標志是不得作為商標來使用的。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徽、軍旗、國旗、勛章近似或相同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的特定地點名稱和標志性建筑的名稱圖案圖形相似相同的;
2、同政府國際組織的名稱、徽記、旗幟近似或相同的,除經過授權的。
3、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7、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8、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9、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所以,只要綜合避免以上9點,再結合好自身需求去進行商標的標志注冊及名稱便能節省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和時間哦。另外注冊前別忘了多想幾個備用標志及名稱,以免想好的已被占用時手足無措。
以上就是頂呱呱商標交易平臺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相關內容,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想了解歡迎查閱其他文章或在線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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